凤县新闻网讯 沉寂近两年的“金龟”诈骗案件,近日又在我县发生。2008年4月1日凤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假“金龟”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陆小平(男),唐冬花(女),因涉嫌诈骗落入法网,目前已被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查证:3月31日湖南省新化县居民陆小平、唐冬花自称是联通公司工作人员,以修建联通信号塔需采土质样本检验为名 诱导村民挖出事先预埋的“金龟”,谎称是文物,价值90余万元。骗取双石铺镇 冉某现金9800元,得手后逃离凤县,冉某发觉上当受骗,4月1日即向110报案,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出警,锁定目标,在宝鸡警方配合下于当日下午即将二人捉拿归案。
根据群众报案,3月31日在双石铺镇西庄村、4月2日在三岔镇旧铺村先后发生利用同样手段诈骗村民7000元、15000元的案件各一起,系另一犯罪团伙作案。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县共发同类手段利用“金龟”诈骗的案件14起,公民财产损失近20万元,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求财心切,轻易上当受骗,遇到此类诈骗犯罪分子,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或迅速拨打“110”报案。防止此类案件在我县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