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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受益 凤县老人捧上养老保险“金碗碗”

作者:赵航   来源:华商报1月14日   更新时间:20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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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记者再度赶赴本报“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基层联系点——凤县双石铺镇西庄村采访。虽然距春节还有些天,但在该村一组,66岁的黄邵祖和老伴已着手置办年货了。今年在银川打工的儿子回家过年,听说小孙子也要回来,黄老汉急忙催着老伴赶紧用“红本本”上的钱去镇上买年货。

黄老汉说的“红本本”,其实就是宝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每月的25日,年过六旬的黄老汉和老伴都能从“红本本”对应的银行卡里取出100元养老金,除了日常米面油的购买外,他们的账户里还略有盈余。

“我缴纳养老保险4年时间,等60岁后每月就可按月领取政府发放的100元养老金,这对于山区老人来说,是捧上了‘金碗碗’。”今年58岁的西庄村村民赵宝朋说。

1月11日,凤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志西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县享受新农保待遇10297人,享受率100%;城镇居民已享受待遇651人,享受率100%;年龄45岁至59岁的城乡居民也达到100%的参保率,实现了应报尽保和无缝隙全覆盖。

从2007年开始新农保试点,到2010年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凤县老百姓率先尝到国家惠民政策甜头,但是县财政却要比别的区县多掏腰包。张志西给记者算了笔账:2010年4月1日,凤县率先在宝鸡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将城乡居民养老金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最低100元标准,实现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同一缴费、同一待遇领取标准。其中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分别比市政府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分别提高40元和20元,仅此一项,2011年县财政多支出373万多元。

据了解,2011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行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计划到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比全国提前四年实现这一目标,届时我省将有2242万城乡居民享受到这一政策。(本报记者 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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