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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移民(脱贫)搬迁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来源:凤县新闻网 www.fengxiannews.com   更新时间:2017/4/28

一、移民搬迁工作定位

省委省政府移民搬迁战略思路是“顺应规律 、系统谋划 、四化同步 、统筹推进 、一举多赢”。就是要尊重、适应客观规律,从推进“四化同步”、顺应群众期盼、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充分认识移民搬迁的科学性、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强化系统思维,从发展大系统出发把握新阶段移民搬迁,要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坚持规划先行,坚持统筹兼顾,统筹搞好移民搬迁、产业扶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规划,坚持科学实施,切实发挥好搬迁的民生、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真正实现一举多赢目标。移民搬迁定位于脱贫攻坚的首胜之役,追赶超越的重要抓手,四化同步的关键棋子,新型城镇化的最优模式。统筹推进各类搬迁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突出避灾搬迁,衔接拓展生态搬迁,一体规划工程、城镇化涉及搬迁,进一步做好各类搬迁的统筹推进、融合安置。要将移民搬迁与脱贫攻坚、城乡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移民搬迁五年的工作布局:全省移民搬迁工作布局是2016建章立制年,2017建设推进年,2018配套完善年,2019全面脱贫年,2020巩固提升年。

二、移民搬迁相关政策

(一)对象怎么定?

移民搬迁对象要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避灾户、生态户三大重点,按照群众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和确认审核程序,做到精准识别。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逐年度安排安置,分年度轮候,确保搬迁任务完成。我县搬迁对象主要有四类分别是易地扶贫搬迁807户2731人,避灾类(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搬迁995户3511人,生态类移民搬迁108户359人,其他类(工程类搬迁、城镇化搬迁、镇村改革搬迁)等搬迁1266户4681人。今年3月中旬,省市要求对生态移民搬迁进行调查摸底,全县近75%的区域都在生态保护二级管护区,各镇上报生态移民搬迁。

300户1080人。在对象精准识别问题上,我们必须继续严格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对象名册实施“照单搬迁”。全力配合扶贫部门开展基础数据清洗核实工作,对列入国家计划的2016年度和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再次进行精准识别,全面精准掌握搬迁对象各项基本情况。在政策执行上,坚持“同类对象执行政策标准相同”原则,同一对象属多种类型的搬迁户,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项补助政策。

(二)人向哪儿去?

1、科学选址。安置点布局选址时要综合立地条件、资源承载、发展潜力、就业创业空间及生产生活是否方便等问题,坚持做到“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四避开”即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四靠近”即靠近城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四达到”即达到房产能升值、增收有保障、基础配套强、公共服务好的要求,增强吸引力,实现可持续。全县安置点去年63个,今年全县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10个。

2、适度集中。集中安置率原则上不得低于90%。在建设方式上,提倡楼房化、鼓励建多层、规范庭院式、严禁单庄独户,可采取存量小区安置式、集中连排街区融合式、新规划选址社区式等多种形式统一规划建设。

集中安置认定。按照陕扶办发〔2016〕17号文关于集中安置规模不少于30户的规定,2016年6月份已经开工建设的扶贫类搬迁30户以上的安置点按集中安置予以认定。2016年6月份以后执行陕国土资发[2016]55号文件,依托城镇(包括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等)规划建成区建设集中安置社区,以及利用城镇建成区存量现房进行融合式安置的,一律视为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连片新建的集中安置社区,原则上要求必须依托规模较大、公共基础和配套服务相对完备、后续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选址集中融合式安置。“十三五”期末,山区新老住户一般应不低于200户,其中新安置的移民搬迁户应不低于50户。难以实施融合式安置、按照“四靠近”原则新规划选址的新建集中安置社区和在已有安置点基础上续建的集中安置社区。移民搬迁总户数山区应不低于100户。因立地条件极差、选址用地稀缺、产业发展空间受限、无法实施跨行政区域整体搬迁等因素制约的山区,达不到上述规模,确需适当降低规模实施集中安置的,必须在做好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的前提下,经市、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报省移民办批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0户。2016年各镇依托城镇规划建成区建设集中安置社区或利用城镇建成区存量现房进行融合式安置的,可认定为集中安置;全县大多数安置点达不到集中安置认定标准,只能按分散安置兑付。

3、鼓励进城入镇。城镇安置率不得低于65%。结合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做好搬迁群众安置;打通农民进城落户鼓励政策、商品房“去库存”政策与移民搬迁政策充分盘活利用存量现房,县上已经制定了《凤县移民(脱贫) 搬迁安置房与库存商品房结合实施办法》,应采取多轮公开竞价等方式,合理确定房价,安置房价格原则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移民搬迁对象均享受竞拍价格,易地扶贫类搬迁不足部分资金,由县政府自行筹资解决,县政府可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到位的补助配套资金,以适当方式纳入建房补助。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要在两房结合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面积标准、群众自筹等“住房不举债”的刚性要求。避灾生态户执行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到户到人的补助办法,剩余部分由购房者自行承担。但不能为了消化库存商品房而强行安置贫困户,也不能利用二手商品房安置搬迁户。

4、集中安置率、进城入镇率和楼房化安置率是省市考核重要指标。

(三)房子怎么建?

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建房成本原则上不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等政策高线、红线和底线,坚决落实中央反复强调的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不得因搬致贫、因搬负债”的刚性要求。

1、面积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置住房建设要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建房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同时要以人均20平方米为主导户型,以60、80、100平方米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做到“能脱贫、保基本、小户型”。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县级政府按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负责建房,纳入迁入地敬老院、养老机构等由民政部门等实行集中供养;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实行“交钥匙”工程,提供最大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费住房;避灾生态类搬迁对象只限定按照宅基地使用标准,不对建房面积做硬性规定。

2、质量要保证。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责任制。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程序,不得未批先建、擅自变更项目规模和用途。并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
3、成本要控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房原则上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坚决落实搬迁群众人均不超过0.25万元、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标准。去年我县大部分建房户人均面积突破25㎡红线,其中单人户、两人户家庭的超面积红线问题相对突出。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建住房超面积标准、住房举债等情况,及时采取调整入住对象或调整户型结构等方式进行整改,尤其是要重视一人户、两人户安置房超面积问题的整改。

(四)资金怎么用?

1、建房补助标准。

(1)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标准。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待腾退复垦完成后兑付,下同)、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性补助资金,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给予每个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补助1万元,而是由各县综合考虑贫困户旧宅基地面积、房屋结构和面积等因素,科学制定具体的差别化补助标准,按照规定以户为单位补助到位。为此,我县按照贫困搬迁户搬迁人数、旧宅基地面积、旧宅基地房屋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易地扶贫类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标准,提交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定,文件正在审定中,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拟定标准为:奖补对象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每人补助7000元(新出生人口不计算为补助奖励人口),按照旧宅基地面积每户3分宅基地计算,每分宅基地补助2100元。旧宅基地面积按照旧宅基地证面积为准。按照土木结构每间450元、砖木结构每间550元、砖混结构每间650元的标准。圈舍等附属生产用房以及硬化的院场、晒谷场等不计入补助范围。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按人计算补助资金规模,由县级按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

(2)避灾生态搬迁建房补助标准。根据《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标准:集中安置的,每户补助 4.5 万元。选择高层、小高层和多层进行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奖励再 0.5 万元。在农村分散安置的,每户补助 3 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制定了避灾生态搬迁补助资金具体的到户到人补助办法,正式文件正在审定中。按照避灾生态搬迁家庭人数不同,拟定为集中安置每户补助3.5万元,人均再给予0.3万元补助。选择高层、小高层和多层进行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奖励0.5 万元;分散安置每户补助2.5万元,人均再给予0.3万元补助。

避灾生态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标准细化。按照旧宅基地面积、旧宅基地房屋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避灾生态类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标准,拟定的标准参照易地扶贫搬迁奖励标准,去掉人均奖补,只按旧宅基地面积、房屋结构予以奖补。具体按照《凤县移民(脱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2、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类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集中安置按照人均2万元标准进行筹集,由各县按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避灾生态类搬迁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小配套”按每户2万元标准,由县政府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和“大配套”建设资金,由县政府通过规划对接、资金整合、申请贷款资金等渠道筹措。

3、资金监管。实行移民搬迁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为此,我县制定了《凤县移民(脱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移民搬迁资金安全规范。

(五)搬迁后如何富?

1、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系列政策的要义,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住房不举债、脱贫有保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始终坚持搬迁是手段,就业是核心,脱贫是目标,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必须统筹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在规划制定、工程实施、搬迁安置等各个环节,要提前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做好谋划,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2、大力发展移民搬迁“10+模式”,即移民搬迁+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区工厂、电商、创业平台、劳务中介、旅游景区、乡村旅游,为搬迁群众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优先、以岗定搬,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支持各类园区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业主导产业和旅游配套服务业等,支持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家庭创业、搭建服务平台。发挥政策性产业扶持资金带动作用,扶持企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家庭创业等就业载体,确保搬迁群众通过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3、各镇要牢固树立稳定脱贫目标,把脱贫致富作为“搬得出”的动力、“稳得住”的依托,要基于“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打造乡村旅游型、城镇商贸型、园区服务型等多类型搬迁安置模式,按照“一点一策、一户一法”要求,打造脱贫攻坚增收致富新亮点。将双石铺、留凤关和龙口集中安置区打造为精品产业配套示范园区。

三、移民搬迁工作推进

突出“脱贫”目标导向,强化就业优先、产业同步、稳定脱贫,省上探索推广了“三项协议一次签、三项规划一体编、三类建设协调推、三就措施配套跟、三方力量同发力”的“五个三”工作法,具体是指:

(一)“三项规划一体编”。同步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切实做到“三规合一”,为实现搬迁与脱贫衔接、生产与生活同步、安居与乐业统筹奠定基础。

(二)“三项协议一次签”。即一次性签订搬迁协议、旧宅拆除复垦协议和脱贫致富协议。三项协议围绕“搬”、“拆”、“脱”(富)的三个关键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各有侧重又主线贯穿。从各镇“三项协议”签订来看签订率低,部分避灾生态搬迁对象不愿意搬迁,对搬迁对象的安置意愿、就业需求、能力状况掌握不全面、不精准,部分已签订协议不全、不真、不实。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下功夫抓好“三项协议”、移民搬迁明白卡签订和“一户一档”完善工作,扎实做好搬迁对象核实,制定精准到户、到人轮候年度计划。通过“三项协议一起签”,倒逼入户宣传工作、调查摸底工作的扎实程度,倒逼干部对搬迁群众的了解和尊重,要坚持先人后房、以户定建,先业后搬、人岗对接,千万不能走“先房后人、给房找人”的老路。

(三)“三类建设协调推”。 着力将移民搬迁安置点打造成功能完备、产业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在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建设上,按照“开工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完工、建成项目抓入住”的要求,扭住“开工率、建成率、入住率”三个关键指标,紧扣基础设施“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算好时间账,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做好2016年续建复工,尽快完成2017年新建安置项目手续办理,加快项目进度,突出工程监理,注重施工细节,严抓施工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规范招投标办理,切实防范风险,做到阳光搬迁,廉洁搬迁。按照“基础先行、服务跟进、逐步完善”的思路和实用节约的原则,同步推进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三就措施配套跟”。“三就措施”是指就业、就医、就学。把就业作为核心,打造为精品产业配套园区,在就地就近家门口就业,确保搬迁群众家庭至少有1名主要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由过去单纯依赖“有土安置”逐步向以“有业安置”为主、“有土安置”为辅的方向转变、由过去农民群众在“一亩三分田”上过活,向一二三产业并举、三产二产为重点的方向发展,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同时,方便搬迁群众就医、就学。

(五)“三方力量同发力”。移民搬迁是系统性工程、全局性工程,在推进移民搬迁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发挥“政府、市场和群众”三支力量作用。县镇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加大统筹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土地调整、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后续发展、脱贫致富、土地复垦、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对于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充分运用市场思维和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搬迁安置区流动,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建设,参与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参与物业管理和资产运营,特别是参与就业保障等。对于搬迁群众,要重视群众的主体作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宣传好政策,引导好群众,充分发挥搬迁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注意尊重群众意愿,搬迁方案要听群众意见,搬迁过程让群众参与,帮助群众树立“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的信心,同时,有效保障搬迁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做好问题整改。根据省市下发《关于认真查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通知》,4月23日全省追赶超越点评会和4月24日全县脱贫攻坚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搬迁对象不精准、安置方式不科学、面积越线、自筹超标、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信息建设不规范、产业就业等脱贫保障措施不精准、拆旧和复垦工作进展缓慢、组织保障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针对这些问题,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也即将印发《全县当前移民(脱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方案》,各镇务必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建房成本、建房面积、群众自筹和资金使用四个方面认真整改,做好移民搬迁一镇一册、一点一册、一户一档等各项资料的整理规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政策和整改方案的要求,坚决改、彻底改、抓紧改,通过全面精准的整改工作,以全新的面貌迎接5月初国家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稽察。


    凤县易地移民搬迁脱贫工作组
      2017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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