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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的质量和品位,改变我县“只闻羌音不见实物”的被动局面,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我县拟建立“凤县羌文化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羌文化实物、资料。
一、意义
凤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出土的文物来看,早在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在故道河、小浴河、红岩河台地定居生息繁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沿故道河及嘉陵江流域居住着古氐羌族,羌族是中华民族这一伟大的族群一员。以“解放思想,爱我凤县”为宗旨,挖掘凤羌文化,保护凤羌文化,传承凤羌文化,打造凤羌文化,对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和实现“三个创建”目标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二、征集范围及内容
以代表和反映我县悠久的羌族文化实物及资料为重点,扩展至陕甘川毗邻地区,面向全社会征集比较典型的有⑴石器:石斧、石刀、石铲、石丸、石圭、石佩饰、石敢当、等;⑵各种火镰(古时取火之具)燧石(火石);⑶羌族古今生产工具,农具,如老织布机等;⑷兵器,如铜剑、铁剑、铜戈、铜矛、大刀、短剑、驽机、簇等;⑸陶器:如陶鬲、陶罐、陶豆、陶壶、彩陶等;⑹瓷器:如白瓷、青瓷、粉瓷、青花瓷等;⑺酒具:如铜壶、执壶、铜钫、陶钫、酒坛、酒壶、酒杯等;⑻茶具:如青花盏、黑瓷盏、历代瓷壶、紫沙壶、罐罐茶具等;⑼礼器:如原始宗教法器、祭祀用品、玉器等;⑽土地契约:如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土地买卖契约(合同);⑾乐器:如扁钟、羌笛、五弦琴、;⑿羌族生活用品:如服饰、帽饰、头饰、铜吊罐、铁吊罐、铜脸盆、烟锅、烟嘴、历代铜镜等;⒀古籍:指历代各种木刻版本,最好是套装古籍如文学作品、绘图三国演义、《山海经》、《牛马经》、古医籍等;⒁货币:如秦半两、汉五铢、货泉、唐开元、历代古钱币、纸币、银元等;⒂近现代革命文物:如红军曾四次从凤县过境遗留下的遗物、文献、军功章、信函、借谷证、川陕省苏维埃造铜币、银币、布币等;⒃图片:有羌族形象的生产、生活、肖像、习俗、民俗、民居等照片、最好是黑白照片带底片,也包括近年来我县开展的各项重大羌文化活动如:羌舞比赛、羌历年活动、羌学研究等学术活动等精彩瞬间。
三、征集办法
1、捐献、捐赠。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个人和集体、企业向我馆捐献羌文化文物,我们将认真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在凤县羌文化博物馆陈列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在今后编撰《凤县文物志》时将其收录入编,永载入史册,并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及收藏证书。
2、收购。对于较珍贵的羌文化文物从不同材质、质地、完残程度及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稀有程度分别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本启示长期有效。
联系地址:陕西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中段凤县文化体育局征集办公室
联系人:李根成 翟肖波
联系电话: 0917—4764665
手 机:13571176809 13992750856
邮 编:721700
凤县文化体育局
201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