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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元宵节前夕,在凤县唐藏镇隘口村,当 63岁的村民刘万明和其 10岁孙子收到凤县公安局领导送来的 1000元现金和学习用品时,激动的泪水从眼眶涌出。
2002年 1月 22日夜,刘万明的儿子刘中勤因家庭矛盾将其岳母、妻弟杀死,妻子、妻妹杀伤后,开始亡命天涯。此后,妻子改嫁远走他乡,留下不满 1岁的幼子由两位老人扶养,祖孙三人从此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在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中,凤县公安局抓获了负案在逃的刘中勤,同时也了解到刘家的生活困难,局领导立即安排办案民警帮助这个困难家庭。民警们为老人送去棉被、棉衣、棉裤,为其正在上小学的孙子送去学习用品和衣服,民警主动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联系,让他们关怀照顾在特殊家庭中成长的这棵幼苗。同时,县公安局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协调,将刘万明家纳入低保救助……
元宵节到了,刘万明的孙子也面临开学,凤县公安局局长李晓峰又组织民警捐款 1000元,还给孩子买了一大堆学习用品,亲自送到这个特殊的家中。而这一切,关在看守所里的刘中勤毫不知情。“我的儿子杀了人,造了孽,害社会,也害了他自己和我们爷孙。没想到你们如此关照,为我们爷孙送钱、送衣物,连孙子上学用的都想到了。如果还能见到儿子的话,我一定把你们所做的善事告诉他,让他感激政府,认罪伏法……”说话间,刘万明又一次哽咽了。(杨建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