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凤县新闻网 >> 凤县外宣 >> 报刊 >> 文章正文

关爱送给特殊的家

作者:杨建林   来源:宝鸡日报2月7日B3版   更新时间:2012-2-8

 

★凤县风光

★推荐阅读
推荐文章中共凤县第十三届三次全委会召开
推荐文章水利局给群众送上放心水
推荐文章今春季植树成活率84.8%
推荐文章凤县赋 (散文)
推荐文章难忘的凤岭之旅
推荐文章据称陈水扁怕兵变 拒受阅部队提前…
固顶文章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创园验收
推荐文章贾平凹当选陕西省作协主席
固顶文章“十一”黄金周 陕西旅游景点门票…
推荐文章消除贫困的新思维大手笔
 
 
 

本报讯  元宵节前夕,在凤县唐藏镇隘口村,当 63岁的村民刘万明和其 10岁孙子收到凤县公安局领导送来的 1000元现金和学习用品时,激动的泪水从眼眶涌出。

2002年 1月 22日夜,刘万明的儿子刘中勤因家庭矛盾将其岳母、妻弟杀死,妻子、妻妹杀伤后,开始亡命天涯。此后,妻子改嫁远走他乡,留下不满 1岁的幼子由两位老人扶养,祖孙三人从此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在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中,凤县公安局抓获了负案在逃的刘中勤,同时也了解到刘家的生活困难,局领导立即安排办案民警帮助这个困难家庭。民警们为老人送去棉被、棉衣、棉裤,为其正在上小学的孙子送去学习用品和衣服,民警主动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联系,让他们关怀照顾在特殊家庭中成长的这棵幼苗。同时,县公安局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协调,将刘万明家纳入低保救助……

元宵节到了,刘万明的孙子也面临开学,凤县公安局局长李晓峰又组织民警捐款 1000元,还给孩子买了一大堆学习用品,亲自送到这个特殊的家中。而这一切,关在看守所里的刘中勤毫不知情。“我的儿子杀了人,造了孽,害社会,也害了他自己和我们爷孙。没想到你们如此关照,为我们爷孙送钱、送衣物,连孙子上学用的都想到了。如果还能见到儿子的话,我一定把你们所做的善事告诉他,让他感激政府,认罪伏法……”说话间,刘万明又一次哽咽了。(杨建林)

 

【责任编辑:南山石

 
    声明:本站新闻及图片版权归属本网站和作者所有,如欲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本站及作者本人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特此声明 入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新闻  
    【宝鸡日报】亡命天涯落法网
    【华商报】凤县民警6小时找回5头受惊黄牛
    【华商报】7000尾鱼放生灵官峡
    【宝鸡日报】凤县村村都有“ 110”
    - 网站地图 -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站长信箱 -

     Copyright © 2007-2010  凤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凤县对外宣传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4762716  4762717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  邮政编码:721700
    ICP备案号:陕ICP备08000935号  宝鸡网监备案号:610307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