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凤县新闻网 >> 教科文卫 >> 文章正文
陕西明秋起实施城市免费义务教育 免除学杂费

作者:刘振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9

热点文章
固顶文章凤县“创文”宣传知识
固顶文章袁录怀热切寄语县政协十届…
固顶文章袁录怀接受宝鸡新闻网专访
固顶文章李智远谈企业家如何肩负好…
推荐文章“黄石的孩子”受关注  媒…
推荐文章从陕西走出的国家领导人

推荐文章
固顶文章黄石的孩子制片方愿意配合…
固顶文章以城乡一体化推进新农村建…
推荐文章“黄石的孩子”受关注  媒…
推荐文章凤县旅游开园筹备领导小组…
推荐文章勿上当!“金龟”诈骗再现我…
推荐文章明起我县降温降水
开园动态
普通文章李智远赴西安推介凤县旅游…
普通文章凤县培训90余名新招聘旅游…
普通文章凤县旅游开园筹备领导小组…
普通文章唐恩岐王世辉带队检查督促…
普通文章鼎力打造月亮之上 凤凰之乡
普通文章我县旅游开园筹备领导小组…
普通文章唐藏镇:全力以赴抓整治 旅…
普通文章岩湾乡:打好迎接旅游盛大…
普通文章凤县旅游具有四大优势
普通文章专场新闻发布备受关注
人大代表风采

本报讯   我省将从2008年秋季起,实施城市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段学生学杂费。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这是记者昨天从全拾两基”总结表彰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新机制惠及490多万学生

据了解,我省2007年春秋两季免杂费、提高公用经费资金11.64亿元,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覆盖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90多万名学生,为158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新机制实施后,我省农村小学生均年减负190元,初中生均年减负240元。

今秋向农村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我省近日出台了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决定扩大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国家课程教科书费要按期退还

我省要求,各地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顺利落实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资金,确保按期将学生2007年秋季缴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全部如数退还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实施后,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也不允许预收教科书费,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

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补助从1.5元/生•天提高到2元/生•天,初中生从2元/生•天提高到3元/生•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以前为240天)计算。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也将提高,到2009年要达到小学每生300元,中学每生500元。同时从2007年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


 

 
 
文章录入:南山石    责任编辑:南山石   

 

   
    声明:本站新闻及图片版权归属本网站和作者所有,如欲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本站及作者本人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特此声明 入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文章
    点击申请
    - 网站地图 -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站长信箱 -

     Copyright © 2000-2008  凤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凤县对外宣传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4762716  4762717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  邮政编码:721700
    ICP备案号:陕ICP备08000935号  宝鸡网监备案号:610307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