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剑受凤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于2007年11月19日在凤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 报告从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工作监督,推进经济发展;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等四个方面对五年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同时,还对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回顾辉煌的五年
依法召开了5次县人大会议,34次常委会会议,87次主任会议,作出了17项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181条,监督25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办理解决建议437件、接群众来访69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2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9名……五年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的重托开拓奋进,步履铿锵,在和谐富强新凤县建设的进程中留下了辛勤的足迹,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展望希望的五年
指导思想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县级人大的职能,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在执法监督、工作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计划财政审议、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提高。要按照《监督法》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寓监督于促进工作、推动工作之中,只要有利于全县的发展,人大常委会就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做到监督不越位,支持不添乱,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执法监督
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这个重点,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着重在规范行政行为、实现公正执法方面狠下功夫,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县更好地贯彻实施。
工作监督
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对全县政治、经济、文教卫生、资源保护、公共事业等重大事项的调研审议。按照《监督法》规定,不断深化细化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干部监督
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干部任免方面,坚决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听取人民代表的意见。继续推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表态等制度,不断改进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
参政议政
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不断改进代表联系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升代表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认真改进代表审议意见和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保护和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认真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改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自身建设
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掌握精神实质,用十七大精神引领人大工作。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坚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不断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