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凤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市级平安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创建省级“平安县”活动。
此举将在更高的层面、更广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掀起“平安县”建设的新高潮,为建设富强和谐新凤县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全面提高我县社会事业的管理水平,创建省级“平安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求更高。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落实责任。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和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创建活动。自觉服从创建省级“平安县”领导小组和县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按照乡镇抓属地、县上抓部门、部门抓系统的要求,认真落实创建“平安县”工作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