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凤县新闻网 >> 今日速览 >> 国内 >> 文章正文
中国反垄断调查局8月1日前成立 微软恐成首被告

作者:王 易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7-15

推荐文章
推荐文章县委隆重举行纪念建党87周…
推荐文章凤县党员捐交“特殊党费”…
推荐文章《宝鸡日报》羌舞遍山城 凤…
推荐文章市委书记唐俊昌深入凤县检…
推荐文章凤县地震灾区群体性预防疫…
推荐文章凤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
推荐文章凤县政府西农科大联合办学…
推荐文章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
推荐文章凤县灾后重建工作动员大会…
推荐文章陕西电视台:凤县受灾户靠…

人大代表风采

县人大代表王商峰

县人大代表马宏强

县人大代表纪建国

县人大代表王勇

县人大代表田川秀

县人大代表石方

县人大代表高林生

县人大代表王宝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商务部正在筹建一个新的司局级部门——“反垄断调查局”,并在《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之前成立。图为读者在查看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读物。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国家商务部正在筹建一个新的司局级部门——“反垄断调查局”,并在《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之前成立。“反垄断调查局”将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

据了解,“反垄断调查局”办公地点将设在国家商务部,不过,该部门的最终名称和具体处室设置、人员构成,均没有确定。

为了配合“反垄断调查局”的成立,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将成立新的司局机构,分别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

8月1日后,商务部对内外资企业并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将依照《反垄断法》采取新的程序。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拟并购企业在向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后,将进入为期30天的第一阶段审查。商务部将依照《反垄断法》第27条所列的标准进行审查。

《反垄断法》在2007年8月得以通过,为了保证法律的如期出台,争议颇多的国有垄断企业并不在此法规定范围之内。而随着《反垄断法》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谁会成为新法实施后第一被告成为业界共同关心的话题。6月中旬,国内媒体曝光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员正联合研究机构,对微软涉嫌市场垄断的行为进行调研,有可能在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组织相关企业对其进行反垄断诉讼。不过该消息随后遭到有关部门的否认。但依然有许多人认为微软成为第一被告的可能在增大。(王 易)

 
 
文章录入:王海    责任编辑:王海   

 

   
    声明:本站新闻及图片版权归属本网站和作者所有,如欲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本站及作者本人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特此声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文章
    - 网站地图 -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站长信箱 -

     Copyright © 2000-2008  凤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凤县对外宣传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4762716  4762717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  邮政编码:721700
    ICP备案号:陕ICP备08000935号  宝鸡网监备案号:61030700110